群“狼”環伺,焉能安坐其中?
——關于中國木塑產業發展的再思考
國家發改委今天公布了《關于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 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》,在這個意見中,框架性地列出了“新一代信息技術”“生物產業”“高端裝備制造”“新材料”“新能源”“智能及新能源汽車”“節能環保”“數字創意”等八個領域,如果不發生太出人意外的變化,相信這八個領域就是“十四·五”規劃期間中國產業發展的主干。那么,木塑產業能干什么呢?
說句實話,木塑復合材料(WPC)在中國進入商業化推廣以來,兜兜轉轉二十余年,一直未出建筑領域的窠臼,若不是因為有人孜孜不倦屢屢上書主管部委獲得認可,進而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入場券爭奪戰意外勝出,以木塑材料這么多年來的實際表現,像“××門窗”一樣灰飛煙滅根本不會引起建材界多大的反響。
對于WPC的今日境遇,我們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剖析。
1. 基因成分。從根源上講,木塑材料源于美國海軍的碼頭建設,碼頭鋪板一類的材料歸根到底還是屬于建材門類,而且還是粗獷類而非精細類的建材,這個“出身”決定了木塑產業的發展方向,實際也就決定了它在歐美國家的命運。這也是為什么美國SATM體系要把WPC歸屬于木材委員會的根本原因。說到底,木塑材料只是龐大的建材體系中一個不起眼的小配角而已。
2. 前期遭遇。實際上木塑材料在國內的發展是“雙線并行”——一方面是中國林科院等科研院校對木塑材料材性、機理方面的研究,一方面是來自境外人士對木塑材料的商業性推廣。盡管院/校的研究取得了初期成果,但木塑材料的前期商業推廣卻可謂“一敗涂地,鎩羽而歸”。雖然這表面上只是幾個企業的失敗案例,卻對中國木塑產業的發展質量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。
3. 競爭對手。作為一個建材門類,木塑材料的可替代性顯而易見。但是,任何事物的影響和作用都是相對的,你可以替代別人,別人同樣可以替代你。譬如,戶外材料的“防腐木”,室內裝飾的“石木塑”,家居門類的“×木地板”……還無需說同樣名列世界產量第一、可謂鋪天蓋地的各類傳統“人造板”。實事求是說,與之相比,木塑材料在任何一項競技中都無法占有絕對優勢。
4. 技術含量。不管是聚烯烴基的戶外鋪板,還是聚氯乙烯基的室內飾材;不管是單機擠出的型材,還是包覆共擠的地板;目前木塑復合材料制造中基本沒有什么技術秘密可言。最根本的一點,大部分木塑企業不管從主觀愿望,還是從客觀能力來看,實際上對木塑制造技術的追求實在有限。如果說還有一些,恐怕都是在想如何降低成本,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革新進步。
5. 經濟效益。遍觀世界建材工業格局,大宗產品歷來都是“薄利多銷”模式,真正利潤豐厚的建材產品并不多見。特別是在以“人海戰術”見長的中國內地制造業,在原料、技術、工藝、裝備等主要環節相差不大的情況下,價格比拼似乎是唯一武器。對于木塑企業來說,如果沒有出口退稅的政策扶持,許多企業的日子并不好過。在勒緊褲帶的情況下談進取,的確有點兒強人所難。
不可否認,中國木塑是生物質新材料產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代表性作品。經過20余年的發展,從赤手空拳到獨占鰲頭,現在已經成為全球首屈一指的木塑大國。從1998年不到1萬噸的體量,到2012年一舉超越美國。截止到2019年底,產量已達320萬噸左右,約占全球木塑總量的2/3,其總產/銷量、出口總量已連續九年位居世界第一,成為名副其實的木塑業界領頭羊。但是,這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,木塑行業存在的問題,木塑當家人應該最為清楚——我們在業界坐大,更多地是因為對手“不思進取”;我們的市場占有,主要是因為價格低廉;我們的產量年年遞增,說來說去還是“Decking”……這個怪圈何時能夠突破?
我們必須承認,由于先天基因局限,以及后天諸多因素的制約,不管是行業賴以成長的戶外地板,還是后來居上的裝飾材料,WPC的活動范圍基本就沒有離開過建材領域。2017年以后,木塑材料進入了國家部委《綠色建材目錄》,許多企業更是以此為溫床,企圖安享“綠色之夢”。可是,作為一種半成品式的材料,既不可能全面進軍終端市場,又不愿意擔任單純材料廠家的角色。這種進退兩難的情勢,使得高技術木塑企業必然要從利潤低薄的建材領域另謀生路,用其所長拓寬生路,從而使自己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。而大多數企業,卻還一頭霧水,根本不知道踩在自己腳下的地板是不是哪天會突然坍塌?
下面我們來看看一篇來自美國的專業報道——《WPC&SPC推動LVT銷售》,作者是Kacey Perinelli——
Mohawk產品管理副總裁Ed Sanchez解釋說:“制造業的新投資主要集中在SPC上。我已經和許多投資SPC的工廠/制造商談過,其中部分是由于經銷商和消費者推動了這一行業的發展,因為SPC產品有較好的磨損和凹痕保護。”他預計SPC最終將超過WPC,但表示時間尚不確定。“我們堅信SPC將超過WPC。”MSI總裁Raj Shah指出。“與WPC相比,原材料最終成本更低,產品具有更好的技術性能。我們的觀察結果是:所有新工廠、機器甚至SKUs都是由SPC制造的。”他補充道,如今市場上的許多WPC產品都是傳統產品。Metroflor公司總裁Russ Rogg指出,由于SPC不太成熟,但仍在增長,預計其增長速度將高于WPC。不過,盡管如此,SPC產品的外觀越來越好,而且通常比WPC產品便宜。他補充道:“我們認為,SPC在入門級終端具有價值,這主要是由價格決定的,而且在商業應用中,SPC密度的增加可以提供一定的優勢,因為它與抗沖擊或抗壓痕性能有關。”這應該是距離木塑行業最近的競爭狀況——幾乎是貼身肉搏!
但是,木塑產業面對的僅僅是“SPC”嗎?憑心而論,在整個建材領域,在類似場景項目的爭奪中,除了防腐木稍落下風,纖維板、刨花板、指接材、重組竹、細木工板、中密度板,乃至所謂的“竹木纖維板”,哪個不是摩拳擦掌霸氣側漏?有些企業甚至憑著薄薄的幾張板,就敢提出建設“家裝產業園”,聲稱“家裝新物種,開啟新時代”。而名列國家《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目錄》的木塑材料反而緘默不語,好似淑女一般。筆者最近問一個口沫四濺的說客:你說×××狀若天仙,它登上了哪個部委的目錄?這個人轉而尷尬,立即王顧左右而言它了。
我們都知道,生物質復合材料是國家新材料產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而木塑復合材料是其最重要的先導部隊。這類材料的特色和優勢是:1.保持了生物質材料原生態特性;2.具有鮮明的再加工和高技術特征;3.大多數產品具備功能性特點;4.具有廣泛的材料替代作用;5.最具原生態性質的環保合成材料。進入制造領域,生物質復合材料最大的優點是:1.可塑性——幾乎可以制造任何規格形狀的產品;2.再生性——其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循環往復;3.經濟性——與單純樹脂材料相比,具有無可比擬的低成本優勢。那么,我們為什么不想想:具備這么好的先天條件,木塑材料就只配拿來做地板,終其一生都混在“建”字系統嗎?
我想,大概率有人會說:木塑不做地板,你說它還能做什么呢?大約在12年前,木塑專委會的團隊就開發出了PP基木塑材料,至今能夠掌握此技術者寥寥無幾。大約10年前,我們又引進了“超臨界植物纖維塑化技術”,依然是和者蓋寡。大約8年前,木塑專委會的團隊研發出“功能性生物活性治污填料”,基本是無人跟進。大約6年前,與木塑專委會長期合作的科研團隊研發出“生物質碳基材料”,至今已經發展成為“生物質碳氧基材料(碳海綿)系列”,成為環境生態綜合治理的大殺器。當然,還有更具“殺傷力”的新制式木塑“武器”,等到某天石破天驚。
回首22年前,木塑復合材料落地華夏,不一樣的一窮二白,依靠“小米加步槍”,我們走到了世界第一的位置。今天,我們雖然自詡為“鳥槍換炮”,然而時過境遷,“先手”不再——圍繞建材市場的爭奪,又何止一個兩個“SPC”?依筆者之見,中國木塑產業要爭取到發展先機,首先要做到以下幾點:
1.立足優質產品,不懼攻防轉換,堅決守住固有地盤;
2.盡可能提高產業集中度,打造幾艘中國木塑航母;
3.發展新技術,創新新產品,重塑木塑產業形象;
4.跨界/跨線發展,不把木塑材料禁錮在傳統領域;
5.借力發力借子打子,要有“四兩撥千斤”的智慧和勇氣。
今年年初,某單位申報木塑項目的國家獎項,在第一輪就被淘汰出局,這就足以讓我們警醒——如果依舊把眼睛盯住Decking,說一些不咸不淡隔靴搔癢的“正確的廢話”,不出三年,木塑項目必定跌出國家鼓勵項目行列。艱難困苦,玉汝于成;木塑涅槃,正當其時。如果我們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,那就只能永遠掙扎在建材大潮的起起落落之中。我不相信——努力拼搏二十余年,這就是中國木塑產業的宿命?

| 我也說兩句 |
| 版權聲明: 1.依據《服務條款》,本網頁發布的原創作品,版權歸發布者(即注冊用戶)所有;本網頁發布的轉載作品,由發布者按照互聯網精神進行分享,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無商業獲利行為,無版權糾紛。 2.本網頁是第三方信息存儲空間,阿酷公司是網絡服務提供者,服務對象為注冊用戶。該項服務免費,阿酷公司不向注冊用戶收取任何費用。 名稱:阿酷(北京)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:李女士,QQ468780427 網絡地址:www.arkoo.com 3.本網頁參與各方的所有行為,完全遵守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》。如有侵權行為,請權利人通知阿酷公司,阿酷公司將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刪除侵權作品。 |